案例一: ST秦岭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目 录前 言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二)申请重整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一)担保债权组(二)职工债权组(三)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组(四)普通债权组四、债权受偿方案(一)清偿期限和方式(二)偿债资金来源(三)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五、经营方案(一)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三)注入优质资产(四)新建水泥生产线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八、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方案(一)重整费用的支付(二)财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解除(三)分配股票的提存(四)其他事项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 " 企业破产法 "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企业职工等多方的利益,结合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秦岭水泥 " 或" 公司 " )的实际情况,秦岭水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 )及秦岭水泥制作本重整计划。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秦岭水泥是于1996 年 10 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6]167号文批准, 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 (以下简称 " 耀县水泥厂 ") 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1 月 6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监发行字[1999]112号批准,公司于1999 年 9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 万股, 199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800,000.00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材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原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耀县水泥厂,耀县水泥厂目前持有秦岭水泥163,907,763股股份, 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24.8 %。秦岭水泥现有8 家控股子公司。(二)申请重整情况近几年来, 由于债务和人员负担过于沉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2005 年公司亏损1.39 亿元, 2006 年亏损 1.77 亿元, 2007 年勉强实现了盈利,但2008 年公司又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