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扎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使全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塑造“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形象。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一、作息考勤制度(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外出办事、开会学习、下乡工作等公务活动,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并作好记载。局办公室每日对各股(室)人员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对职工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二)上班时,严禁上网闲聊、打游戏等活动,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严禁吵架闹事等有损机关形象的事情。(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或休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根据批假权限报批。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的,一律作为旷工处理。1.机关干部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机关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1 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 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 天以上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3.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局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正职领导干部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和县委组织部备案,副职领导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4.科级领导干部请病假、事假 2 天以上(含),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长、书记,经县委办、政府办呈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注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局分管领导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科级领导干部离开本县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根据批假权限和程序报告,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四)凡国家法定的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休完,不得跨年度补休,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能够分段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五)严格执行病假期政策。机关干部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90%计发;工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