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猪屠宰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生猪屠宰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生猪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 三、定点屠宰点应当将定点屠宰标志牌挂于显著位置。 四 、 定 点 屠 宰 点 应 当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 ( 三 ) 有 依 法 取 得 健 康 证 明 的 屠 宰 技 术 人 员 。 ( 四 ) 有 经 考 核 合 格 专 职 或 者 兼 职 的 肉 品 质 检 人 员 。 (五)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六 ) 有 符 合 动 物 防 疫 法 规 定 的 防 疫 条 例 。 五、生猪屠宰和检疫 (一)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持有经生猪产地动物 防 疫 站 监 督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 (二)定点屠宰(场)必须做好生猪屠宰前检验,发现病猪和伤残猪,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人负责实行登记造册。 (三)屠宰厂(场)必须根据国标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应当实施宰前停食、饮水、淋浴、麻电致昏,刺杀放血,浸烫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的工艺流程。 (四)在屠宰过程中,生猪产品不得落地,病猪必须分开屠宰,检疫出厂。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六 、 屠 宰 厂 ( 场 ) 必 须 建 立 台 帐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法律规范肉品经营行为,确保广阔消费者食用放心猪肉,督促宰厂(场)落实进货检查制度和验收购销台帐,质量自检,质量承诺所证所票制度,并实行可追溯制,同时积极引导屠宰厂(场)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病害猪和病害动物产品,安全处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进行实施。 七、卫生制度 (一)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更衣室、淋浴室、厕所,更 衣 室 内 必 须 有 个 人 衣 物 存 放 柜 、 鞋 架 ( 箱 ) 。 ( 二 ) 设 有 洗 手 、 清 洗 、 消 毒 设 施 。 (三)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具操作台天天清洗,进行必要消毒( 药 品 必 须 符 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