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盐田区进展计划局考勤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盐田区进展计划局考勤制度 为端正我局机关作风, 加强工作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建立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各科室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由科室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负责。局领导的考勤登记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各科室的考勤登记表应每月 30 日前报局办公室, 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汇总, 并于次月 2 日前将汇总表送局领导审核签字, 5 日前(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向全局人员公布当月考勤情况。第二条 工作人员应准时上下班, 有事按制度请假。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0 分钟到岗的为迟到。超过半小时到岗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比规定下班时间提前 10 分钟离岗的为早退。特别情况( 如属班车原因等) 造成上班迟到、 早退或旷工的, 应事后向考勤员说明原由, 登记备注。第三条 上班时间因公务离开工作岗位的, 科室人员应告知所属科室领导。科长因公务外出, 须告知主管副局长或办公室。局领导因公务外出, 须告知办公室, 以便有事联系。若全科室人员因公外出, 必须告知办公室。第四条 对非公务又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而擅自离岗的, 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五条 工作人员每月迟到、 早退累计满 5 次的, 当月考勤不合格。一年累计迟到、 早退 20 次的, 当年考勤不合格。第六条 旷工 1 天的, 当月考勤不合格。全年旷工累计满 4 天的, 当年考勤不合格。凡一年内连续旷工 15 天或累计 30 天的, 应请有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第七条 考勤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直接与本人考核成绩挂钩。局领导和办公室应对全局人员的考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监督, 并对经教育无明显改进的常常出现迟到、 早退现象的干部和职工, 以及经查实确有有意隐瞒、 虚报出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勤情况的考勤员, 给予局内通报批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