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盐田区进展计划局考勤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盐田区进展计划局考勤制度 为端正我局机关作风, 加强工作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
各科室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由科室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负责
局领导的考勤登记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
各科室的考勤登记表应每月 30 日前报局办公室, 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汇总, 并于次月 2 日前将汇总表送局领导审核签字, 5 日前(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向全局人员公布当月考勤情况
第二条 工作人员应准时上下班, 有事按制度请假
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0 分钟到岗的为迟到
超过半小时到岗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比规定下班时间提前 10 分钟离岗的为早退
特别情况( 如属班车原因等) 造成上班迟到、 早退或旷工的, 应事后向考勤员说明原由, 登记备注
第三条 上班时间因公务离开工作岗位的, 科室人员应告知所属科室领导
科长因公务外出, 须告知主管副局长或办公室
局领导因公务外出, 须告知办公室, 以便有事联系
若全科室人员因公外出, 必须告知办公室
第四条 对非公务又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而擅自离岗的, 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工作人员每月迟到、 早退累计满 5 次的, 当月考勤不合格
一年累计迟到、 早退 20 次的, 当年考勤不合格
第六条 旷工 1 天的, 当月考勤不合格
全年旷工累计满 4 天的, 当年考勤不合格
凡一年内连续旷工 15 天或累计 30 天的, 应请有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条 考勤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直接与本人考核成绩挂钩
局领导和办公室应对全局人员的考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监督, 并对经教育无明显改进的常常出现迟到、 早退现象的干部和职工, 以及经查实确有有意隐瞒、 虚报出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勤情况的考勤员, 给予局内通报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