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附1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单位在职在岗员工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定义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无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配置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作用
2、依据工作性质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的员工,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员工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或借调,按变更后的岗位配备劳保用品
第四条管理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劳动保护用品预算编制及执行控制;审核各单位、部门月度劳保用品需求申请;定期(每月)对各单位、部门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监督及考核
物业服务发展分公司: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配备无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建立每位员工的劳保用品领用台账,及时登记领用的劳保用品;做好劳保用品进、出库报表,定期上报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做好劳保用品的安全库存
各单位、部门:日常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按月申报劳保用品的需求;因作业环境及工艺改变时,及时提出劳保用品标准的修订建议
第五条劳保用品的申报采购流程
每月25日前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员工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填写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批
物业服务发展分公司按照审批后的需求表,统一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采购时需选择合格供方
第六条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