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院学生会干部选拔、培育制度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培育学生能力,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提高综合素养,树立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素养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怀时事政治和学院大事,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道德品质素养规定: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热爱公益活动,爱惜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科学文化素养规定: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
(四)身体心理素养规定:身体素养好,心理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综合素养规定:工作积极积极,细心负责,思绪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可以对的的解决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一)学生自荐: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院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故意愿参加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介绍本人情况,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见解与意见
(二)老师推举: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进行推举
(三)学生会干部推举:通过工作相处,进一步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办事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推举品学兼优的成员参加选拔
(四)公开竞聘:同学准备演讲材料,通过公开竞聘演讲选拔群众基础好,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