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讲课提纲)一、劳动法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法的概念对于劳动法概念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综合性的劳动法,即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和范围: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劳动法所包含的,在调整劳动关系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由若干劳动法律制度组成,而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又由众多的劳动法律规范构成,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化
(一)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二)劳动条件的基准化(三)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四)劳动执法的规范化三、劳动法的主要特征(一)劳动者保护与劳动管理统一的法律劳动法首先是劳动者保护法
劳动法在总体上是向保护劳动者倾斜的
(二)劳动关系协调与劳动标准相结合的法律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在许多方面是以劳动标准为基(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兼有的法律劳动法是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兼有的法律,主要是以实体法为主,兼有程序法的内容
四、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者两个条件:1
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2
成为用人单位管理下的从事劳动并以此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二)用人单位(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五、权利与义务(一)劳动者的权利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无2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