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请销假制度为了加强幼儿工作的管理,规范幼儿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幼儿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3、幼儿请假,原则上需幼儿家长到园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并且,幼儿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幼儿园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
二、请假程序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请假的幼儿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幼儿请假,应事先家长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园长审批;四、销假请假期满,返园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其它1、幼儿请假,如果幼儿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幼儿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幼儿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
3、如幼儿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幼儿、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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