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保障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所维护劳动者权益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依法、妥善、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减少涉及劳动保障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消极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长兴路劳动保障所维护劳动者权益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要在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承受程度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所的利益协调机制和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政策宣传、答复口径
(3)快速反应、防止激化
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联动协调制度,提前介入,统一调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
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无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为提高对涉及劳动保障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应急效率,长兴路劳保所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李娜劳动保障所所长
副组长:王艳丽劳动保障所副所长
成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劳动监察中队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3)组织研究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处置措施;(4)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劳动监察中队:负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