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 对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草案)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各 所属 子 公 司 持 续 、健康的发展,加强对子 公 司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实现公 司 整体资产效能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各 子 公 司 《公 司 章程》和《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 二条 本办法所 指子 公 司 是指公 司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子 公 司 及控股公 司 、参股公 司 。本办法适用于所 有子公 司 。 第 三条 各 子 公 司 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工作条 例和各 子 公 司 章程是子 公 司 治理的主体和主要依据,本办法也依据这些议事平台和规则及其协调运作来实现,特别要充分发挥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的重要作用。 第 四条 派出董事和派出监事是指公 司 直接委派到各子 公 司 ,或 经公 司 推 荐 并 经子 公 司 董事会选 举 而 被 子 公 司 聘任 ,并 且 同 时 与 公 司 建 立 了 派出契 约 关系 的董事和监事。 第 五 条 本办法遵 循 以 下 原 则: 公 开 、公 平、公 正 、客观 ; 契 约 化管理; 激 励 与 约 束 相 结 合 、责权利 相 统 一 ; 依法 2 办 事 、规范管理。 第 二 章 利 用 子 公 司 股 东 会 和 股 东 身 份 进 行 管 理 第六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履行了出资人的职责,是各子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各项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收益权、优先认股权、股东会的表决权等)。 第七条 当公司认为有必要时,提议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行使如下职权: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 和监事 (包括派出董事 和派出监事 );审议批准子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 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子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子公司合并、分立、变 更子公司形 式 、解 散 和清 算等事 项作出决议;修 改 子公司章 程 。 第 三 章 利 用 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事 会 和 派出董 事 、派出监事 进 行 管 理 第八 条 公司根 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