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证就业工作能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三条 毕业生就业原则 毕业生就业依据合法、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择优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开展。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学院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是毕业生就业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 贯彻落实上级的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学院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就业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组织指导各系、室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 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 (四) 办理就业派遣等相关就业手续; (五) 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六) 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知识能力结构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建议; (七) 根据用工信息,召开各类毕业生与用工单位间的供需 洽 谈 会和校 园 招 聘 会 ; 第1 页(共7 页) (八) 做好就业材料、文件、数据的统计、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条 学院培训部在就业工作管理中,主要负责: (一) 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毕业生情况信息,协助做好校园招聘会工作,组织企业参加校园招聘会; (二) 负责用工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工作并建立资料档案,协助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用工企业对接。 第六条 各系部在毕业生就业中,主要负责: (一) 负责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培训工作: 1. 就业指导重点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2. 就业指导培训要保证质量,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帮助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 3. 就业指导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方式。 (二) 向学生管理服务中心提供毕业生基本情况,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 荐 表 ; (三 ) 配 合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本系室 学生的面 试 推 荐 ; (四 ) 协助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对办 理离 校手 续 (含 已 推 荐 就业、未推 荐 就业、自 谋 职业)的学生进行管理。 (五) 负责实习 的学生进行日 常 的管理(含 实习 协议 签 订 、实习 生日 常 检 查 )。 第七 条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 理毕业生户 口 的转 工作。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