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是隶属于山东农业大学学生会校园文化活动部的校级社团,并在山东农业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校园文化活动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大学生艺术团由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以开展艺术实践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为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校园主流文化。 第二条 大学生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繁荣学校艺术文化生活,反映大学生意气风发、健康向上的的精神面貌,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陶冶大学生艺术情操,提高学生整体的艺术鉴赏力和欣赏平。 第三条 大学生艺术团坚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严格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定的推进本团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大学生艺术团团长由校园文化活动部部长担任,设副团长和团支书各 1 名,负责主持和协助团长处理大学生艺术团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大学生艺术团设办公室、声乐队、器乐队、舞蹈队、话剧社、曲艺队六个部门。 1 、办公室: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干事 4 名;主要负责本团的宣传、接待和艺术团网页制作及维护等工作,对艺术团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调配,并做好各项演出活动的剧务工作。 2 、声乐队:设部长一名,副部长 2 名,干事 2 0 名;主要负责民族、美声、通俗等唱法的训练,培养优秀的校园歌手,排练并出演形式多样的声乐节目。 3 、器乐队:设部长 1 名,副部 2 名,干事 1 2 名;主要负责编排和演出民乐及西洋乐节目。 4 、舞蹈队:设部长 1 名,副部 2 名,干事 1 5 名;主要负责独舞、群舞、歌伴舞等舞蹈形式的编排和训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舞蹈节目。 5 、话剧社:设部长 1 名,副部 2 名,干事 1 0 名;主要负责话剧、音乐剧等的编排和演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话剧节目。 6 、曲艺队:设部长 1 名,副部 2 名,干事 8 名;主要负责相声、小品等的编排和演练,为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准备曲艺节目。 第三章 艺术团管理制度 第六条 档案管理制度 被艺术团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七条 排练制度 艺术团排练及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队每周定期活动1 ~2 次,活动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艺术团每年定期安排校内汇报演出一次,不定期聘请老师进行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