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公司
3职责权限3
1安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落实
1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备档工作
2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和采购费用监管
2负责监督分、子公司、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签领和使用情况
2物流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咨询、比价、采购、质量把关、出入库管理
3财务部负责对经安环部验收确认、主管安全负责人签批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予付款
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咨询员工有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意见,与安环部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纠正
5分、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做好每月本部门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报批工作
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安环部,联系物流部处理完善;4工作内容及要求4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4
1质量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2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防高温、各类呼吸式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经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定点采购
3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1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2监督、发放、使用4
1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