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说明 一、概述 (一)幼儿园建筑设计要点 1.幼儿的生理、心理、行为特点及科学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幼儿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设计要求
即满足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的要求;满足幼儿生理、心理、行为特征的需求;运用儿童行为科学、心理学的理论来研究幼儿建筑环境及其设计要点
2.创造舒适的睡眠和良好的室内、外活动环境以适应幼儿生活规律的要求
3.创造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的利于幼儿成长的环境
4.创造安全,利于防护的环境,以保障幼儿的安全
5.适应幼儿园科学管理的需要
(二)幼儿园的规模 幼儿园、托儿所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养的机构
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
幼儿园规模及每班的容纳人数(班容量)是根据幼儿年龄的差异而反映出其生活处理能力的不同及保教人员的工作量决定的
幼儿园规模按 3 的倍数确定其班级数,一般以 6~9 个班规模为宜
幼儿园根据幼儿岁数的不同,可分为小、中、大班,小班收托 3~4 岁以下的幼儿,每班 20~25 人,中班收托 4~5 岁以下的幼儿,每班 26~30 人,大班收托 5~6 岁以下的幼儿,每班 31~35 人
(三)幼儿园的功能关系分析 幼儿园的功能分区,一般可分为幼儿活动区、服务区和供应区
二、幼儿园建筑的组成及设计 幼儿园建筑主要由生活用房、服务用房和供应用房等三部分组成
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一)生活用房设计 1.基本要求: 根据 JGS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幼儿园生活用房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