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脱硫岛工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真空皮带脱水机技术协议买 方: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设计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卖 方: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二○○八年七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字页买方:单 位: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地 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签 字:联系人:杨金发(15805353653) 鞠镇(15805353680) 刘勇(15805353615)邮 编:261441电 话:0535-3076165传 真:0535-3076178E-mail:hdlaizhou@163.com设计方:单 位: 福建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 上海市武宁路 501 号 5 楼签 字:联系人:黄红(13472888685) 张瑾涛邮 编:20242电 话:021-52713530传 真:021-52713537E-mail: huanghong@slep.sina.net卖方:单 位: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烟台市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振华街 888 号签 字:联系人:李继熟(13808915938)邮 编:265500电 话:0535-2136999传 真:0535-2135999E-mail: shepe@vip.163.com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1 总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 本技术协议用于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 2×10 00 MW )工程脱硫岛 工程 FGD 真空皮带脱水机及辅助 设备 的工程设计、制造、包装和运输、装配、安装督导、质量保证、启动、调试督导、培训、文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3 卖方要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以及相关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4 如卖方没有对本技术协议提出书面异议,买方则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1.5 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法律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6 本技术协议仅是基于买方的经验,FGD 真空皮带脱水机及辅助设备的最终设计、选型、运行、故障保护措施等由卖方负全面的责任。1.7 本技术协议签订后,与投标文件、招投标澄清传真一同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8 本工程采纳 KKS 标识系统。卖方在签订合同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KKS 编码符合工程的总体编码要求,编码原则由买方提供。2 工程概况和设计条件2.1 工程概况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工程建设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