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 托 代 理 合 同合同编号:20240830CU 签订日期:2024-8-30 签订地点:杭州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迈特灵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钱江路 58 号赞成太和广场 1403 室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杭州曙光路 122 号世贸中心 A 座 3F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以下产品(以下简称“采购货物” )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采购货物及订货详细要求:1、货物名称:大宗物资(LME 高级注册 A 级电解铜、氧化钼等)2、每次采购的数量、单价、总金额、规格、装运时间、供应商信息等所有开立信用证所需信息由甲方以要货单形式在开证前 7 天通知乙方。二.代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述货物采购事宜,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向供应商采购相关货物。三.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 负责备妥采购货物所需资金,按时付款。2、 负责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正确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工艺、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内外包装要求、制造商等有关书面资料,并应负责技术谈判及技术附件的确认;3、 负责到货后的检验工作,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及时在甲方收到采购货物之日起 7 天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同时应提供相关的商品检验证明文件。乙方代表甲方向供应商索赔,无论索赔结果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代为支付的货款金额及代理费及相关费用。4、 甲方需在乙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 5 天向乙方提供不低于货物价值的资产抵押担保(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并办理相关的抵押担保手续。乙方:1、 负责在甲方按合同规定的办妥银行履约保函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前提下,办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开证、结算等有关事宜;2、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的,则乙方有权不对外签订合同和不开立信用证。如甲方无法履行上述条件,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代理合同,并通知甲方必须付款提货。3、 乙方有权在甲方提供不小于货值的抵押担保前,对货物行使留置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签约及交付责任四、支付与结算方式√远期信用证1、 上海国旸工贸有限公司同意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上海奉贤区瓦洪公路3312 号楼房以及土地(房地产证号:沪房地奉字(2024)第 009375 号)对所采购货物价值进行担保,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楼房以及土地总价值 1.2 亿(以评估报告为准)。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