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代理出售房屋协议甲方: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地址:电话:乙方: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资质证号:地址: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该房屋位于 市 ;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1) 身份证件;(2)房屋权属证书
如甲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需提供由甲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如该房屋为两人或多人共有,尚需提供共有权人意见书
第三条 购房人登记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
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 365 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 房屋售价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根据甲方预先确定的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的价格为甲方寻找购房人
第五条 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 6 个月
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六条 佣金1、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与甲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按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之 %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 7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NO: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假如购房人与乙方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的同时,交纳了相当于成交价格2%的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