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开发商)委托方(甲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行房产公司地址:安子片区长江东路南,滨海大道北住宅 电子邮箱:liulm_@126
com 电话:0532-86896716 传 真::0532-86896771-801 承建方(乙方):青岛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688 号 电子邮箱:jiayinpin@enn
cn电话:0532-86886666 传 真:0532-86882525为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进展,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下称“本合同”):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内容和产权界定1
配套施施工场地点:安子片区长江东路南,滨海大道北住宅 1 # 楼 根据甲方提供的住宅楼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由乙方进行总体配套设计,共计立管 270 户,挂表 270 户
(附:安装明细表)2
完工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具体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计算
乙方所负责施工的天然气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1)对甲方燃气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2)管网建设:主要包括小区内户外管线、设备的安装;(3)立管:指户内主管道安装;(4)挂表安装:包括立管以后的支管、燃气表安装;4
庭院管网(包括户内主立管)及设备属于小区居民共有资产;除居民户内主立管外的居民户内燃气设施产权属于该用户所有;庭院管网资产属小区居民共同所有,产权分界点是调压箱出口,即低压与中压交界处
第二条 燃气用户建设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1
居民住宅户的燃气用户建设费按下列标准收取:1)根据甲方建设的安子片区长江东路南,滨海大道北住宅 1 # 楼 小区建筑总面积为 24054
54m2(以规划部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