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典当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中典字第 号贷款人:青岛中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镇江北路 22 号甲法定代表人:田曙光有效证件(照)及号码:370202428072256联系电话:83089177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甲 、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房地产典当借款业务达成一致意见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借款款额: 借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此期间内发生的每次借款的借款期限及抵押借款款额以双方签署的当票确认,当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典当综合费及利息 月综合费率: % 月利率: %第四条:当票 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收妥当物后开给当户的收据及当户收取当金的收据,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当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
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对当票及典当须知已仔细阅读并完全接受
第五条:发放贷款 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后,甲方将典当借款支付给乙方
典当时可以预扣综合费用,月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典当借款款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分次使用上述资金,典当借款金额本金以借款人多次实际借款总额计算
期间发生的每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典当借款金额以当票或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第六条:续当展期 在抵押借款期内,典当到期或典当期限届满后 5 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
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