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三道河子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并结合三道河子中学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凌源市三道河子初级中学,是公立全日制农村初级中学,位于三道河子乡三道河子村九组。第三条: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第四条:办学宗旨:着眼于一切学生的发展,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立的人才总目标和总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到对100%的学生负责,让100%的学生合格,使100%的家长放心,为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第五条:办学目标:管理科学化、硬件现代化、师资通才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校园人文化。第六条:办学思路:以德立校、以质强校、科研兴校、民主理校。第七条:校训:敬业、竞优校风:团结、求实教风:爱岗奉献、博学多才、务实创新学风:勤奋好学、多思善问、合作探究班风:文明守纪、团结向上、品学兼优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学校、学生会议、乡村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群众满意的学校。第九条:本章程对学校和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及其它职工具有约束力。第十条:学校设有党支部、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处室,各处室设主任1名,会计1名,学校团委设书记1名。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工资制、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利:(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2)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3)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两全”和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第十二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第十三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代行校长职权。第十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正常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㈠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㈡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㈢加强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㈣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