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境内包价旅游合同) (2024 年版) 云南省旅游进展委员会 制定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云南省经营境内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2、组团社应是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旅行社,以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只能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3、凡旅游者不在旅行社营业场所签订合同,应注意核实旅行社业务代表的身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旅行社盖章的副本复印件
4、组团社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应为与旅行社法人名称相一致的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5、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选择本合同条款所提供的选择项,或是自愿在空格处填写完整内容
6、组团社和旅游者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不得低于 DB 53/T 416《旅行社接待服务法律规范》标准,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7、本合同书中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者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
8、订立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第二部分 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所载内容
9、本示范文本由云南省旅游进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境内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