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 密 协 议甲方(企业):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酬劳,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第四条 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及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第五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第六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须经过甲方的处理,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招商方案、各类招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第八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两个月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假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较大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第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假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第十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批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