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普及型 G3 手机集中采购供货协议甲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端厂家)乙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平台)相关定义1. “甲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端厂家)2. “乙方“: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平台)3. “一方”:甲方或乙方4. “双方”:甲方和乙方5. “集采协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与甲方达成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2024年普及型G3手机集中采购供货协议》,详见附件一。6. “协议设备”或“设备”:《集采协议》中所确定的所有系统设备,安装材料和备件。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委托,乙方向甲方采购协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前提基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与甲方达成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 2024 年普及型 G3 手机集中采购供货协议》(以下简称《集采协议》,见附件一),乙方作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指定的自有渠道定制终端资金物流平台,向甲方采购协议设备,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自有渠道内进行销售;乙方权利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与甲方签署的《集采协议》相应条款的所保护,同样,甲方亦须履行相应义务。第二条 协议设备与价格1、乙方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的委托,在 2011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购买如下设备:序号品牌型号协议价(元/台)备注1中兴U2325492中兴U235B4493中兴U7226992、具体采购数量的要求,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向甲方下的具体订单为准。如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的通知为准。3、协议设备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所有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额单位均指人民币。第三条 采购方式1、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向甲方下达订单,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供货。2、当乙方向甲方采购协议设备时,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与甲方签署的《集采协议》,乙方按协议价的 90%向甲方付款;协议价的 10%作为考核款,在集采周期结束半年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根据《集采协议》的约定,对厂家供应的手机进行质量及售后的考核后再决定支付给甲方。3、10%尾款的支付说明: 根据《集采协议》,10%的尾款是作为集采产品的质量、售后的考核款。在集采周期结束半年后,根据中国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