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邮储银行存款业务现场检查方案为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款业务管理风险状况,评价存款业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及法律规范性,加强服务收费管理和案件防控,切实提高邮储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业务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4 年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银监办发〔2024〕71 号)要求,银监会决定对邮储银行部分分支机构存款业务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邮储银行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安徽、河南、福建、广西、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大连、宁波、青岛、深圳 18 家省级分行及其分支机构
二、检查组织本次检查由银监会统一制订检查方案,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银监局根据属地原则对辖内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各银监局应于 2024 年 9 月初进场开展本次现场检查,并于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检查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
四、检查范围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其代理营业机构 2024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7 月 31 日间办理的存取款业务(含对公存款和个人储蓄存款)
各银监局应根据当地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状况,按“大额存款优先检查、存款异常变动优先检查、重点账户存款变动优先检查”的原则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比例,同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抽查网点数应不低于辖区网点总数的 5%;二是抽查金额应不低于该网点期间存取款发生额的 5%,同时抽查笔数不低于该网点期间发生业务总笔数的 1%;三是对公存款业务的抽查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 20%;四是自营网点和代理营业机构按各省辖区内两类机构数的比例同比例抽查;五是应根据日常监管情,将数据异动情况较大、风险隐患较突出的区域和网点作为必查对象
五、检查要点各银监局检查组应通过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媒体网络等渠道,全面掌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