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调一致,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济南市高新区未来城 1 号公寓 1015- 2 ;建筑面积 45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其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2024 年 8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止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每月租金为: 1700 元/月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元/月),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签约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房租
乙方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元整 (¥ 1600 );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违约及需赔偿费用,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押金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当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
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