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资经营深圳市大兴汽车有有限公司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中国深圳市大兴汽车有限公司和香港秦敏钧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深圳市大兴汽车有限公司,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与内环路交汇处星月广场 1 楼
法定代表姓名:秦敏钧,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香港,电话:26412288,传真:26062938,E-Mail: qin869@hotmail
乙方:秦敏钧,身份证号 P034364(5),常住地址: 国籍:香港,电话:26412288,传真:26062938,E-Mail:qin869@hotmail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深圳市大兴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与内环路交汇处星月广场 1 楼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合营企业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 合营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进展,猎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第八条 合营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