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DGLX-0613领先节能科技LED 节能照明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东莞市领先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租方: 广州竞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O 一一年 月 日节能照明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东莞市领先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广州竞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本着节能减排的共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节能照明设备融资租赁给乙方进行节能降耗改造,达成以下条款:一、融资租赁内容:1、由甲方免费提供节能照明产品给乙方作为照明使用,并承担所提供的产品的安装及合同期(三年)内的设备免费维护和更换;2、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节能照明产品,并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3、双方守约履行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所有权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时,归乙方所有,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节能照明产品名称和性能规格:1、LED 声光控双亮度灯管:① 正常模式时功率为 8 W(±2W),亮度相当于传统日光灯的 40W;② 省电模式时功率为 2
5W(±1W),亮度相当于传统日光灯的 10W;2、LED 灯管:功率为 8W,亮度相当于传统日光灯 40W; 3、其它乙方自主选定的产品
三、节能改造场所原照明状况:1、节能照明改造合作的场所: 海珠昌岗东路 268-272 号 晓港雅筑地下车库
2、合作前的照明状况:使用 T8-36W 日光灯管,供电局电价为 0
96 元/度;照明时间为每日 24 小时,部分为每日 12 小时,每年使用天数为 365 天
四、使用 LED 智能节能照明设备可节约的电费和利益分配方法:1、合同期内双方就节约电费利益分配比例为:甲方为 70 %,乙方为 30 %;2、上述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可节约电费的数据是经甲乙双方现场测试所得(详见附件),双方均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