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陕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陕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住所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金泰丝路花城 10-11009 联系电话:15399239486( 咸阳 ) 手机:15681197616( 绵阳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地点及面积: )1
2 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1
3 工程承包方式(1) 乙方半包(含部分主材)1
4 工程有效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3
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3
2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4
1 开工前 3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实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仔细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4
2 开工前应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4
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
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