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市美容美发、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编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第 2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沐浴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甲方(消费者):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 联系方式 :乙方(经营者): 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付费消费卡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消费卡的类别1
项目: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有效期:•本卡无有效期
•本卡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使用范围:•单店使用,地址:
•连锁门店通用
本卡•能、•不能与公司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1
卡面金额: 元,(大写: 元)
实际收费: 元,(大写: 元)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第 3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预付 元,余款于 付清
(3)其他付款方式:
甲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应当开具售卡凭证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售卡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消费卡的类别、费用和使用方式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消费卡时的安全、方便、畅通
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甲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
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个月(不少于半年)内,根据签约之日的服务价格提供服务;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乙方可以调整服务价格,但调整幅度超过 %的,甲方有权选择退卡,卡内余额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约定方式处理
甲方消费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