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LYNDAUST PTY LTD(A
N 50 070 774 177)24 TAYLOR TERRACE, ROSSLYN PARK, SA 5072, AUSTRALIATel: 61 – 8 - 8364 6829Fax: 61 – 8 - 8364 6829 E-mail: lyndaj55@bigpond
au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意向书第一章 概 述1
1 项目背景澳大利亚不仅是人类居住的向往地,而且是一个教育发达的国 家
每年吸引数以万计的海外学生来此求学,使澳大利亚成为紧随美英之后的第三大海外留学生接收国
其中,中国留学生数量居首,大约占总数的 23%
中国也因此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留学产业,但留学中介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
因此,澳大利亚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迫切希望通过与中国有关学校的合作,使学生有准备、有计划、能安全、顺利地来澳留学
2 合作办学的主体在中国和澳大利亚正式注册的正规中等教育机构(中学、中专、技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遵守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澳大利亚联邦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2000)等有关法律
4 项目实施单位2024 年中澳合作办学项目意向书共 9 页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澳大利亚 LYNDAUST 公司,作为澳大利亚南澳州教育部国际教育处的合作伙伴,负责在中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选择声誉好、教学质量高的中学(中专、技校),与南澳州的中学(中专、技校)洽谈合作办学的相关事宜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1
1 LYNDAUST 公司负责洽谈的全过程,按计划进行各项筹备工作
2 向中方提供赴澳留学生留学的信息及有关手续的咨询
3 在澳办理赴澳留学生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