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乐康家政包月服务合同甲方(雇主): 乙方: 乐康陪护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保洁服务地址: 安顺市西秀区体育路家运天城 C 期 4-17 号商铺 2
保洁服务类型: 包月 日常 保洁
甲方房屋地址:
面积约 平米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
根据本合同保洁服务内容,双方约定保洁服务约每月 4 次
服务周期: 每周 1 次
初步拟定保洁服务时间定为 每周四 进行保洁
首次保洁服务日期为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具备现场服务条件而无法按规定期限内覆行合同,经双方确协定后,工期可以相应缩短或延长
第三条 服务质量 本项服务遵守《家庭保洁操作规程》和《家庭保洁验收标准》,未作规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并且在本合同中注明
第四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
收费标准: 每次保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
本项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付款方式:现金结算,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当月保洁服务费用,甲方先支付当月保洁服务费,乙方再根据规定为乙方提供保洁服务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和存放设备、物品及作业人员更衣的场所,以及乙方作业所需条件,如水、电、洗洁剂和其它支援物料
甲方对每一次的保洁服务,应在保洁作业活动结束时进行验收,超出验收期限或已使用服务现场视为甲方默认质量验收合格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乙方应严格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和保洁范围、标准及保洁次数的规定进行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作业所需的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