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三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产 品 买 卖 合 同对应《融资租赁合同》编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 买受人: 【填写说明】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中划“√”一、产品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产 品名 称规 格型 号计量单位数量冷却方式底盘型号单 价(万元)合计金额(万元)合同总金额(大写)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备注: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制造商企业标准执行
三、产品保修:见出卖人服务手册
四、包装标准: 整机、管件为裸装,随机文件用资料袋包装,随机工具用工具箱包装,随机附件用木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买受人应将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首期付款” 万元(其中“首期租金” 元、“租赁手续费” 元、“租赁保证金” 元、“抵押公证费” 元、“保险费” 元、“保险保证金 元)支付给出卖人
2、 若买受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融资租赁合同》已生效,本《产品买卖合同》中的全部设备货款由该《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以下称“租赁公司”)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出卖人依上述第 1 款所收取的“首期付款”中的“首期租金”作为租赁公司向出卖人支付的部分设备货款,剩余设备款由租赁公司于 □设备交付之日起 □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同时,出卖人应将依前述第 1 款所收取的“首期付款”中的“租赁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抵押公证费”、“保险费”、“保险保证金”等共计 万元转付给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作为买受人支付该《融资租赁合同》中相对应的款项
3、若买受人签署的前述《融资租赁合同》未能生效,本《产品买卖合同》中的全部设备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出卖人依上述第 1 款所收取的“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