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南路高炮师家属 院高层 1403 室 ,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户型: 3-2-2 ,楼层:14/18,朝向:南,精装修
房屋配套:水、电、暖气、天然气四通,门窗完好
厨房配天然气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厨柜(地柜、吊柜),2 个卫生间配洁具 2 套(水池、洗漱柜、镜子)、淋浴房 2、座便器 2 套,主卧阳台配好太太晾衣架 1 套
照明等基础设施齐全,出租给乙方作 租赁住宅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6 年,甲方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收回房屋
注: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 90 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 30 天内答复
如同意续租,则双方协商后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月租金第 1 至第 3 年为人民币 3000 元/月,第 4 至第 6 年为人民币 3300 元/月,
租金形式:合同签订时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 36000 元(大写 叁万陆仟元整)
租金以现金方式每年结算一次,以后租赁费用乙方应在每年的 11 月 1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该房屋冷水卡号: ,热水卡号: ;天燃气 卡 号 : 0136481143 , 西 安 秦 华 天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 电 卡 号 : ZSI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