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满镇中学禁毒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团结和组织全乡热爱和关心禁毒工作的力量,协助各级禁毒委员会和公安禁毒部门,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增进禁毒工作协作交流,加强禁毒理论研究和毒情调研,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成立本协会,名称为勐满镇中学禁毒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由勐满镇热爱和关心禁毒工作的单位、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在勐满镇禁毒委员会和勐满镇政府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全国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和《贵州省禁毒条例》为依据,以“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和有关禁毒政策为工作指南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勐满镇中学禁毒协会办公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一)大力宣传本会的宗旨和任务,动员和团结全社会一切热爱和关心禁毒工作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加入本会,扩大影响,壮大力量
(二)组织会员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我乡最终禁绝毒品危害的目标做出贡献
(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无毒乡镇”、“无毒村”活动,提高禁毒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四)积极组织和参与禁毒协作交流,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禁吸戒毒工作的新模式
(五)开展禁毒理论研究和毒情调查,为禁毒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六)积极参与群众性禁毒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
(七)动员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为本会募集资金或实物
(八)组织、培训、管理青年禁毒志愿者,分层次、分步骤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和吸毒人员帮教工作
(九)表彰、奖励在群众性禁毒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社会团体和模范个人
(十)承担乡禁毒委员会和县公安局委托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