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一、起草单位与执笔人本合同由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组织起草,由江苏石油勘探局负责编写,执笔人:李晓彬 、 王 安 东 , 联 系 电 话 : 0514-87760762 , 传 真 : 0514-87760763 , 电 邮 :wangad@joeco
二、注意事项1、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均为中国石化系统内的单位进行侧钻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业务
2、本合同的修改
修改本合同不影响甲方实质性权利义务的,应经甲方兼职合同管理员审查同意
修改本合同影响甲方实质性权利义务的,应经甲方专职合同管理员审查同意
3、具体条款使用说明
(1)侧钻工程合同标准文本作为一个整体,其内部的各条款内容之间是具有关联性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如对个别条款做出变动,那么其相对应的条款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如:要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在与之相对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也要改动相应的内容
(2)文本中 HSE 条款对甲方、乙方在安全、环保、健康方面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引用 HSE 方面的法规或相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 HSE 责任书将内容细化,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违约金的约定在文本中都是以“空格”的形式列出的,在实践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做出约定
(4)文本中有关“时间”、“期限”的要求,在实际填写中应结合生产实际,根据侧钻工程施工的工序、施工要求制定出合理的时间或期限
4、本说明只供系统内部单位参考使用,使用时应删除
侧钻井工程施工合同(系统内)甲方(发包方): 合同编号: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侧钻井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国石化《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内容1
1 区块: 1
2 井号: 1
3 井型: 1
4 井别: 1
5 侧钻井段: 1
6 目的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