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于 签订:甲方: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拟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事宜进行洽谈磋商,鉴于:甲乙双方将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开的接触、获悉到相对方的商业、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互为对方的信息提供方及接受方。因此,为了保证双方磋商顺利,有效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信息提供方(定义见下文)就本项目合作向信息接受方(定义见下文)提供的所有涉及信息提供方的专有和/或保密的信息,该信息从未对外公布过亦未为公众所知悉,且该信息经信息提供方有效保护,并以书面、录音、录像、照片、磁(光)盘、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或口头形式向信息接受方提供的。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由本协议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该方有关项目设想、方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状况、进展规划、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的非公开的相关资料;(2)甲乙双方基于上述内容所讨论、开发、修改或形成的资料;(3)其他因谈判、签署或履行本项目相关合作协议而被双方获得的有关合作协议之信息;(4)在谈判、签署或履行战略合作协议过程中各方主体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5)双方开始合作后的相对方经营成果,研发成果;(6)其他甲乙双方及本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2、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1)在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前,第三方已合法获悉的保密信息;(2)于本协议生效前即为公众所知悉,或于本协议生效后,非因可归责于保密信息接受方之事由,而为公众所知悉的相关信息;(3)信息接受方自依法有权移转或披露此等信息,且对提供方不负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取得的相关信息;(4)任何一方在未使用保密资料的情况下,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资料;(5)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须予以披露的信息。3、信息提供方:指依照本协议规定向本协议其他一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4、信息接受方:指依照本协议规定接受信息提供方所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5、协议双方:指签署本协议的双方。6、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及其代表该方的保密人员(合称“保密义务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个人、公司、企业、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组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