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理厂承包经营合同甲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修理厂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甲方同意将其部分维修车间承包给乙方经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法律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冠以甲方名称在甲方的场地和经营许可范围内承包经营(所承包的修理车间至少留 2 个车间维修进站营运客车),不得另作他用或转包给他人,乙方承包车间经营时所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及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经营上自负盈亏
二、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但所聘人员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
三、承包期限 3 年,从 202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9 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实行对外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四、承包金额及相关费用交缴方式:1、乙方承包车间位置见附图,自东往西,标号为 3 至 6 号共四间,每间每月 3000 元,四间合计月承包金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
2、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一次性交纳经营风险押金叁万元整(¥30000
3、承包金实行“先交后用”的原则,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交清第一个月的承包金,以后每月 30 日前必须交清下一个月的承包金
4、乙方承包车间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按市价计收,每月收到甲方的水电费收缴通知后的 2 天内交清上月的水电费用
5、机动车二保(含干保)收入税后甲、乙双方按 6:4 比例分成,即甲方按 60%分成,乙方按 40%分成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间的面积和作业项目配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监督指导乙方做好消防工作
2、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所发现或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客户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