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停水停电及设备故障时检验合作协议书甲 方:咸宁市中心医院检验科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228 号 联系电话:0715-8896295乙 方: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地址:联系电话:为了保证我院检验结果在停水停电及设备故障时,不影响病人的诊疗,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在紧急情况下可充分利用双方的医疗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紧急状况下的检验合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紧急情况下的标本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2、同时甲方亦应为乙方相应的服务合作3、承担应急检测的一方按对方收取患者费用的 70%收费检测费用4、本协议期限一年。协议到期后一月内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5、甲乙双方应确保具备开展相关检验的合理资质,并保证检验的质量。6、争议处理:出现争议友好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无法解决提请对方所在地所属卫计委或法院解决。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