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会计处理分录举例私立学校会计处理分录举例2007-3-28 9:26:40来源:网络作者: 【大中小】 ( 一) 学杂费收入 1
收取本学期之学杂费收入( 凡是收取有学籍学生之学杂费
学分费均以此科目入帐)
借:银行存款 xxx 贷:学杂费收入 xxx 【注】明细分类帐应将学杂费收入划分为学费收入
若学校有部分学生为残障人员子女
军公教遗族子女
身心障碍学生⋯⋯⋯等等享有学杂费减免身分之学生
应於注册时即应给予学生减免学杂费
不得先行向享有学杂费优待之学生收取
日后於教育主管机关核拨补助款后再行退费
故应做下列分录 : 借:银行存款 xxx
xxx 借:应收款项 x
xxx 贷:学杂费收入 xxx
xxx 【注 1】日后收到教育主管机关核拨补助款后
作如下分录 : 借:银行存款 x
xxx 贷:应收款项 x
xxx 【注 2】本项针对特殊学生身分补助之款项
学校可明确认定接受补助款项之学生
其收支转付对象相当明确
不得以补助及捐赠收入科目列帐
学校若有订定成绩优异学生可享有学杂费减免
该等学杂费减免实质上属学校之奖助学金支出
故优待减免 ( 短收 ) 之学杂费
仍应以学杂费收入科目入帐
并将该等差额转列奖助学金支出
做如下分录 : 借:银行存款 xxx
xxx 借:应收款项 x
xxx 贷:学杂费收入 xxx
xxx 【注 1】日后学校核定该项奖助学金后
作如下分录 : 借:奖助学金支出 x
xxx 贷:应收款项 x
xxx 【注 2】本项交易不宜以冲减学杂费方式入帐
因该项会计处理将使学校收入
无法真实报导学校实际运作状况
暑期重修学杂费会计处理: 暑期重修班若於七月开始
因跨越一个会计年度
若於七月认列学杂费收入
则暑修班相关之钟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