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会计账务处理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2008 年 1 月 1 日,A 公司和 B 公司(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1
A 公司向 B 公司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期为4 年,设备价值为2000000 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 年
租赁开始日A公司向 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 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年金250000 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 元,第四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 元
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
经营租赁业务租赁双方需要解决主要会计问题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入资产的目的仅限于获得短期或临时的资产使用权,不考虑取得所有权
出租人仅是为了获取租金收入而不准备转移资产的所有权,仍然承担着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
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不将租入资产的使用权资本化,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支付的租金与计入当期费用的关系
对出租人而言, 经营租赁资产仍按自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内
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租赁与计入当期收入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出租方的兼营租赁和主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区别兼营租赁, 出租的仅是闲置资产,租金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租赁期内计提的资产折旧, 相应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对经营出租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明细账户核算
对租赁公司而言,租赁是其主营业务,取得的资产专供出租之用
为了与融资出租资产相区别, 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应专设“经营租赁资产” 、“经营租赁资产累计折旧”账户, 分别核算其实际成本及累计折旧
租金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专设“租赁收入”账户核算;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计提的折旧,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
如有应收的租金,则通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