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基 本 信 息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粮食粉尘包括麦粉、米糠、淀粉、糖粉等,如小麦粉属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IIIB)。高温表面堆积粉尘层 (5mm)的引燃温度为炭化,粉尘云的引燃温度为410℃,粉尘平均粒径为20-40 微米,爆炸下限为 --g/m3。一、安全基础管理(见通用部分)二、作业场所管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1建( 构)筑物结构与布局(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按 GB 50016 规定的乙类火灾危险性建筑进行设计。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与其他厂房建筑之间不得低于 10 米,与民用建筑之间不得低于25 米。【查文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生产厂区与周边建筑安全距离】《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应用轻型结构。【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材质】《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3)多层建筑应采用框架结构或在墙上设置泄爆口。【现场检查:建构筑物结构、泄爆口】《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 5.3.2 条《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条(4)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出入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现场检查:爆炸危险区域疏散门】《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第 4.1.4 条(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 5.6.2 条2爆炸危险场所在大米厂砻糠间、米糠间、面粉散存仓、立筒仓、灰间以及粉碎间、碾磨间、打包间、清理间、配粉间、饲料加工车间、立简库、敞开式输送廊道(1 米内)、地下输粮廊道、散装粮储存用房式仓、油厂原料库等场所的出入口应设爆炸危险警示标志。【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爆炸危险场所防爆 安 全 导 则 》(GB/T29304-2012)附录 F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3防爆电气设备(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