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代理诉讼案件的操作技巧甘肃良友律师事务所郭万钧按照这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让我就法律服务有关业务向与会同仁作辅导发言,其实也谈不上作辅导,而是将自己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多年的体会和经验做一不成熟的总结,以达到与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由于法律服务业的主要业务是代理诉讼,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诉讼日渐成为老百姓维权的首选方式,因此今天我着重谈一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诉讼案件中应掌握的基本操作技巧。一、接受委托阶段1.咨询接受咨询时我们首先要以友善的态度,并带着同情心耐心倾听当事人不得不向你诉说的一切。当事人可能会不止一次地向你重复自己的遭遇,不要制止他,让他完全倾吐他欲说的东西,当事人的讲话有时可能是滔滔不绝的雄辩,也可能是对对方当事人的诽谤或侮辱,即使这样你也应当听完他的全部叙述,因为你不能漏过其中的任何事实。而在我们面对较为复杂疑难的案件时,我们不应当满足于只听一遍当事人的叙述,而应当要求当事人反复对同一事件做出叙述,当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我们不厌其烦的倾听使当事人自己真的不厌其烦时,我们才有可能掌握和确定基本的案件事实。只有确定了真实的案件事实,才能提出恰当的咨询意见,同时为以后代理诉讼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一般来讲,当事人在咨询我们时往往会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以图通过对专业人员的询问得到理想的结果,尽管这种结果是自欺欺人的,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比较准确的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见一斑而窥全豹,从而提出得当的意见,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在进行咨询时另外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有的当事人有时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向我们提出问题,这类当事人当然属于高智力型,他的目的是为了首先掌握到对自己不利的东西,以便采取对策。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当然一时无法进行身份识别,但我们可以不管这些,仍然按照常规提出咨询意见就行了,但必须要注意的是,我们所提出的意见也必须是极为准确的。而要达到准确,就要求我们必须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还要注意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更要有既不夸大、也不缩水的执业风范。因为有的当事人不仅仅满足与向一位法律服务者进行咨询,他很可能向多名法律工作者提出同一问题,也可能你所接待的当事人就是从另一位法律人处而来。2.洽谈当我们的咨询意见已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和信服,并选择我们作为其代理人时,下面所要进行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