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全运行上的问题路灯电源只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而没有漏电保护。不采用漏电断路器的原因,关键是认识上走入误区,有的认为三相漏电断路器存在动作死区,不能对人身触电可靠保护,不如不用;有的认为正常漏电电流可能造成漏电断路器误动作,降低路灯供电可靠性;有的认为由于路灯安装中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只引出路灯相线而从别处借用中性线,导致漏电断路器无法正常工作等。其实,漏电断路器作为一种安全电器,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可降低灯杆接触电压,对保护人身安全是有利的。假如漏电断路器额定漏电脱扣电流(I △n) 为 200mA,接地电阻 Rd为 200Ω ,则接触电压 =Rd*IΔ n=200*0.2=40V,在规定的电压范围。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土壤电阻率平均为110Ω ,单极接地电阻 Rd实测平均值为 58Ω ,若没有漏电保护而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接触电压=Un*Rd/(Rd+R0)=220×58/(58+4) =206V,接近相电压,这显然是十分危险的。采用漏电断路后,还能防止因漏电电流长时间存在而造成电缆过热、使用寿命缩短以及漏电电弧电流烧损电气设备。2. 断路器未作灵敏度校核试验,额定脱扣电流选择过大。有的在选择断路器时,只考虑到短路保护,却忽视过负荷保护和单相末端短路灵敏度校验,断路器额定脱扣电流选择过大,不管负荷性质如何,一概选定为100A甚至 150A。这往往在接地短路电流很大、电缆发热情况下,导致断路器仍不会跳,失去断路器的作用。3. 利用电缆金属外皮作PE总干线工艺复杂,可靠性低。电缆金属外皮作PE总干线施工工艺复杂,每基路灯都要焊两个焊点,每个焊点都要剥开、打磨、上锡、焊接,操作繁琐,焊点质量难以保证,有如此多的串联焊点,PE总干线连接的可靠性可想而知。另外,电缆要做到完全防潮几乎不可能,只要潮气在电缆内部聚集,金属外皮生锈腐蚀就不可避免。 一般情况下, 路灯低压电缆经 3-5 年后,金属外皮就会出现锈蚀断点,失去 PE主干线的保护作用。 这样每只路灯虽然接地保护实际上是“各自为政”,一旦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危险电压将会长期存在。4. 路灯电器特别是镇流器质量不过关,发热严重,绝缘容易被击穿致使灯杆带电,一旦行人触及,后果不堪设想。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用:1. 路灯控制箱总保护采用漏电断路器。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脱扣电流一般要大于最大相负荷电流1.3 倍并核校断路器灵敏度,但也不能太大;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脱扣电流 (I △n) 一般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