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差旅费及其他报销程序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法律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估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报销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 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 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1.乘坐火车,从晚上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 1 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约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 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 45%计发补助费。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