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20241112委托加工合同定做方(甲方):杭州江康物资有限公司加工方(乙方):杭州邦悦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定做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马钢海蓝色彩涂卷(0
45*1200)39
(叁拾玖吨陆肆)吨,全部分切为 0
45*600
第二条 定做物的质量及技术要求:一、将每卷 0
45*1200 的马钢彩涂卷对半分条(即每整卷分成 600 毫米*2,分条好后原有马钢的标签全部去除,油纸全部包好,只需简包装打包,外贴加工标签规格填写为:马钢彩涂卷 0
5*600*2
二、分条时不得损坏彩涂卷板及表面涂层
确保彩涂卷板面完好无损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及加工期限1、甲方供应原材料1)甲方自行将原材料送到乙方加工厂房内
2)甲方需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将彩涂卷全部送达乙方,且乙方必须在 11月 13 日下午三点全部加工好,确保甲方可以提货
3)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原材料后当日内提出
否则,视为无异议
4)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验收异议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材料的调换或补齐
否则,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时间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6)不得将甲方的货物进行质押、抵押担保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乙方按 55 元/吨收取加工费,并提供增值税发票
甲方货物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将加工费汇至乙方帐户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因当场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限为一个月
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负责修复或退换
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更换,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