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产权证号:联系电话: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鉴于:1、甲、乙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甲方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房屋所有权,并有权出租该房屋
2、乙方愿承租甲方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 房屋(以下简称 “租赁单位”)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3、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经营,能够减少经营成本,同意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现有的设备、设施(清单及单价见附件),在乙方使用期间,因使用不当损坏或故意损坏的,乙方负赔偿责任;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位于安立路西侧租赁单位外立面户外广告 2 块(由乙方自行办理报批手续)
第一条、租赁范围、面积、期限1
1、租赁单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租赁单位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以下简称“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但乙方必须承担免租期内的物业费
租金收取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计算
第二条、租赁单位之用途2
1、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根据自身的需要使用上述物业的权利,不得开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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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保证在承租场所内经营其业务前,已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乙方必须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完全有效,及乙方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
第三条、装修及维修3
1、乙方如在租赁单位进行二次装修,在装修前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装修,但原则上不做大的修改
乙方因经营或使用需要安装的可拆除的设备设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归乙方所有
如拆除后对甲方租赁物有损害的,乙方负责恢原状
2、乙方在使用租赁单位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害,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