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 工 承 揽 合 同定作方: 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作物情况第二条 合同价款2.1 合同价款总额: 2.2 付款方式: 2.3 付款时间: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3.1 质量要求:3.2 技术标准: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样衣,经甲方确认后的样衣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4.1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4.2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第 页-共 6 页品名材质、款式计量单位尺寸数量单价(元/件)总金额(含税)合计人民币(含税价)大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名称规 格型 号计 量单 位数 量质 量提 供日 期消 耗 定 额单价(元)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 定作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4.4 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5.1 定作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5.2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5.3 定作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6.1 验收标准: 6.2 验收方法: 6.3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方有权要求退还。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