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颜减肥区域专营店商铺出兑及加盟合同转让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金颜减肥区域专营店商铺出兑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一、专营店概况1、本合同所涉金颜减肥区域专营店位于 ,其独家代理经营的区域以乙方加盟时登记店铺为中心,以租车计价一公里为半径的区域为一个加盟单位
2、该店铺目前为租赁房屋,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到期之后的续租问题由乙方自行和房东协商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店铺出兑包含该店铺已经享有的金颜加盟代理项下的权利,本合同项下的店铺出兑价格亦包含乙方应该交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签订后的加盟期限至 年 月 日
加盟期间届满的,乙方有意继续加盟的金颜品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加盟合同
4、该商铺出兑加盟为现状出兑加盟,在双方签订协议之前,乙方已经充分了解该出对商铺的租赁情况、装修情况、加盟情况、库存设备、产品情况等,双方经确认一致,签订该合同
二、出兑价格1、本次商铺出兑的价格为 元,该价格包含商铺出兑一次性转让费、加盟费、店内设备、店内库存产品、客户资料等费用
2、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后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铺出兑款 元(大写: ),逾期付款的根据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迟延付款的滞纳金至实际支付之日时止
3、乙方迟延付款达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并可强行要求甲方退还出兑店铺以及要求甲方根据 1000 元/天赔偿店铺被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
三、商铺交付1、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至商铺的经营地现场交付该商铺,商铺的交付方式为现状交付
2、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交付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房东的联系方式、乙方已经向房东核实,该店铺转让已经征得了房东的同意,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