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化粪池、公共管道清理维护收费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的宗旨,加快粪便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步伐,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配合环卫体制改革,本着“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的原则,根据沪环卫计(1998)第 23 号文和沪价行(1998)第 298 号文《关于法律规范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有关协定,依据长宁区物价局最新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有关收费的事项订立如下合同:一、乙方服务时间: 全天 二、乙方服务内容: 化粪池清掏清运及管道疏通 三、乙方服务质量:1、乙方根据长宁区市容管理局作业标准法律规范作业
2、乙方定期进行意见征询,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整改
3、乙方在作业工程中,不能影响甲方正常营业
4、乙方负责园区内化粪池的清掏清运及管道疏通,保证池内物流动畅通
四、服务标准1、乙方负责园区内的化粪池、公共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维护,在清理完成后,甲方派专人对乙方清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
2、乙方每季度对每个化粪池逐个清掏一次,每年四次
3、乙方一年对园区内公共排污管道进行两次疏通
4、乙方须确保园区内所有化粪池污水不外溢,公共排污管道畅通无阻
5、乙方在维保期间,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接到甲方报修后,工作日期间乙方须在半小时内到达处理,节假日及夜间乙方须在 1 小时内到达处理
6、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7、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各个化粪池清理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若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全责
五、甲方付费项目:1、设置化粪池:;2、粪便清运费:5 元/年;3、管道疏通费:元/年
六、甲方全年应缴费总额:合计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