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转诊合作协议甲方:香河新华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医保定点单位)乙方:1、香河新华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技术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因乙方医疗条件有限,自愿与甲方成为技术合作关系,来为更多患者解除病痛。乙方因为医疗条件有限等问题,为甲方轸诊患者,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以保护双方双赢而奠定基础。 甲乙双方合作协议达成,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资源费用,费用支付额视乙方转诊患者的不同而定(转诊项目详见附本),按患者实际消费金额的 %执行,具体为患者总疗程(临床治愈)后的下个月 10 日前支付送达。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支付未支付的费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本效期延长一年。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